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市贸易局是综合协调、指导和管理商品流通、餐饮服务行业的市政府工作部门,市粮食局与其合署办公。主要职责:(一)贯彻执行国家、省关于商贸服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;受委托研究起草有关规范全市商贸服务工作的法规、规章草案,经审议通过后组织实施。(二)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商品流通、餐饮服务行业发展规划;指导协调全市商贸服务业的行业管理工作;监督商贸服务业服务质量管理;组织餐饮服务业等级评审、推荐工作;指导区、县(市)商贸服务业工作;联系和指导行业总会、协会等有关社会中介组织。(三)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关系国计民生重要商品的市场调控,协调副食品市场风险基金的使用和“菜篮子”等重要商品的储备及供应;负责全市商贸服务业经济运行的统计、分析和信息发布。(四)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以“菜篮子”主要商品为重点的食品安全的政策措施,负责牲畜屠宰的行业管理和屠宰活动的监督管理;负责管理酒类、化学危险物品的专营和定点经营;配合有关部门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,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。(五)审核拍卖、典当、民用爆破器材、报废汽车回收(拆解)等特种行业经营许可并负责监督管理;负责租赁、旧货、再生资源回收、二手车交易等行业的监督管理;指导、协调电子商务业、家庭服务业、连锁等各类新型业态和服务方式的管理。(六)研究和指导全市流通市场体制和商贸服务企业的改革,提出规范流通秩序和市场规则的有关政策建议;改造传统商贸服务业,研究业态发展。(七)指导协调商贸服务业的重大科技开发、技术引进应用和外资、外经、外贸及经济技术协作工作;推进商贸服务业信息化建设。(八)统筹规划商品市场体系,指导、协调全市商贸服务业网点建设;培育和发展商品市场,指导协调全市商业特色街区建设;组织、协调、指导全社会商贸服务重大活动。(九)制订和实施各级各类商贸人才培训规划,拟订商贸服务业技术等级标准,组织商贸服务业专业人员上岗执业资格培训考核工作。(十)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。市粮食局是主管粮食(含食油,下同)流通业务、行业指导和市储备粮行政管理的市政府工作部门,与市贸易局合署办公。主要职责:(一)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关于粮食工作的方针、政策、法规;受委托研究起草有关粮食流通和储备管理的地方性法规、规章草案,经审议通过后组织实施;研究制订全市粮食购销有关政策措施,并组织实施和指导、监督检查。(二)研究提出市级储备粮食规模的建议;负责市级储备粮食的库存安全;指导和协调全市粮食仓储建设;制订相关管理制度,并实施监督管理;管理杭州市粮食收储有限公司。(三)组织实施粮食市场的宏观调控,平衡市场供求;负责对全市粮食流通的管理,指导协调全市粮食购销、余缺调剂和品种串换;协同有关部门加强对粮食市场和全市粮食质量的监管;保障军供粮、救灾粮等的供应和安排;负责粮食经营资格的审查。(四)组织编制全市粮食流通中长期规划;研究提出粮食市场、粮食设施的规划布局和建设意见;组织协调“订单粮食”任务的落实;监督检查国家粮食订购价格以及收购保护价和销售限价执行情况。指导全市粮食流通的行业管理;指导并推动全行业的技术改造和新技术推广。(五)负责市级粮食政策性业务的委托、结算和内审工作;协同有关部门管理粮食风险基金;监督管理国有资产。(六)组织全市粮食市场的调查、预测,发布全市粮食市场信息;承担粮食行业统计工作。(七)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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